勞保權益篇 Q&A
勞保權益篇 Q&A 參加勞工保險可以享受那些給付? 發佈日期:2011-10-25 現行勞工保險給付項目包括生育、傷病、失能、老年、死亡及職業災害醫療給付。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生產時,可以請領勞保給付嗎?另如果在退保後生產,是否也可以請領給付? 發佈單位:勞工保險處 發佈日期:2011-09-28
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的平均月投保薪資應如何計算? 發佈日期:2011-09-28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年金給付及老年一次金給付之平均月投保薪資,是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予以平均計算。另外,如果依同條例第58條第2項規定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者,則依照其退保之當月起前3年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行政院院會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 發佈日期:2011-10-27 行政院院會今(27)日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勞委會表示,為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確保勞工老年經濟生活安全,政府致力於推動勞工退休金制度之改制,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自94年7月1日施行,改採可攜式之勞工退休金制度,初期為推展順利,適用對象以本國籍勞工為限。新制施行迄今,制度運作已相當穩定,為因應社會情勢變遷並使新制推行更加完整周妥,實有檢討修正之必要。
本案修正重點包括:擴大適用對象,將外籍(含大陸、港澳地區)配偶納入適用,並開放自營作業者自願提繳退休金,減輕高齡化社會老年照顧之問題;授權勞保局於雇主未照實申報工資得逕予調整,以貫徹勞工退休金權益之保障;增訂身心障礙者經失能認定終身無工作能力得提前請領退休金;調整事業單位開辦年金保險之要件,使勞工有更多選擇之機會等方面。本次修法對於提升勞工退休金權益有正面效益,完成修法程序後,可加強落實勞工老年所得經濟安全之保障。
被保險人因受傷或疾病造成失能,應該具備什麼條件才可請領失能給付? 發佈單位:勞工保險處 發佈日期:2011-09-28 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者,得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依規定之給付標準,請領失能給付。
被保險人領取老年給付以後如再受僱工作,可不可以再加保? 發佈單位:勞工保險處 發佈日期:2011-09-28 不可以再參加普通事故保險,但投保單位可以為受僱勞工單獨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轉投軍人保險、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時,保險年資可不可以保留? 發佈單位:勞工保險處 發佈日期:2011-09-28 可以。被保險人於民國七十七年以後轉投軍保、公保、私校教保時,如果不符合請領老年給付規定,則勞工保險的年資應予保留,至年老依法退職時,可以依勞保條例規定的標準請領老年給付。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民營之關係企業間調動,並於最後服務單位發給滿二十五年年資之退休金者,可否請領勞保老年給付? 發佈單位:勞工保險處 發佈日期:2011-09-28 可以。另各關係企業公司間,按被保險人在各該公司服務之年資,依比率分攤發給滿二十五年年資之退休金,亦得視為符合同一投保單位之規定,請領老年給付。 被保險人年滿60歲以上繼續工作加保,有關請領老年給付時,其60歲以後的保險年資如何計算? 發佈單位:勞工保險處 發佈日期:2011-09-27 被保險人如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時,其超過60歲以後的保險年資最多採計5年,合併60歲以前的年資若未滿15年,每滿1年發給老年給付1個月;合併後的年資如果超過15年,超過部分每滿1年給付2個月,但合併60歲以前的老年給付,最高以50個月為限。 被保險人如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其年滿60歲以後之保險年資,均予以併計無上限規定。
勞保老年給付的給付標準為何? 發佈單位:勞工保險處 發佈日期:2011-09-27 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後,老年給付可分為:1.老年年金給付;2.老年一次金給付;3.一次請領老年給付。97年12月31日之前有勞保年資者,才能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後初次參加勞工保險者,不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給付標準: 1.老年年金給付: 依下列2種方式擇優發給。 (1)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0.775﹪+3,000元。 (2)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1.55%。 ※「平均月投保薪資」按加保期間最高 60 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未達老年年金給付請領年齡而提前請領者,以5年為限,每提前1年按給付金額減給4%,最多提前5年減給20%。 ※符合老年年金給付請領年齡而延後請領者,每延後1年按給付金額增給4%,最多增給20%。 2. 老年一次金給付: 給付金額=平均月投保薪資×給付月數。 ※「平均月投保薪資」按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5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3.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給付金額=平均月投保薪資×給付月數。 ※「平均月投保薪資」按退保當月起前 3 年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3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保險年資合計超過15年者,超過部分,每滿1年發給2個月,最高以45個月為限。
兄弟姐妹多人都參加勞工保險,能不能分別請領父母死亡喪葬津貼? 發佈單位:勞工保險處 發佈日期:2011-09-27 不可以。依勞保條例規定,同一種保險給付不得因同一事故而重複請領。被保險人之父母死亡時,雖然兄弟姊妹多人均參加勞保,亦僅可以由其中一人請領喪葬津貼。
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的條件為何? 勞工保險處 發佈日期:2011-09-27
被保險人年滿60歲,得依下列規定請領老年給付: (1)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2)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 (3)上開規定之請領給付年齡,於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之第10年提高1 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至上限65歲。
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制度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合於下列規定之一時,除依前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外,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1)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2)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4)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5)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另外,符合上開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條件而延後請領者,於請領時發給展延老年年金給付。每延後1年,給付金額4%,最多增給20%。惟保險年資滿15年,未符合請領年金之年齡條件者,得提前5年請領,每提前1年,減給給付金額4%,最多減給20%
被保險人失蹤,可不可以請領保險給付? 發佈單位:勞工保險處 發佈日期:2011-09-27 被保險人如果為漁業生產勞動或航空、航海或坑內工,於漁業、航空、航海或坑內作業中,遭遇意外事故致失蹤時,自戶籍登記失蹤之日起,給付失蹤津貼。
被保險人本人或家屬死亡,請領喪葬津貼的標準為何? 發佈日期:2011-09-27
被保險人之父母或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3個月。
被保險人之子女年滿12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2.5個月。
被保險人之子女未滿12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5個月。
被保險人死亡,喪葬津貼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5個月;遺屬不符合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請領條件,或無遺屬者,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10個月。
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的平均月投保薪資應如何計算? 發佈日期:2011-09-28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年金給付及老年一次金給付之平均月投保薪資,是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予以平均計算。另外,如果依同條例第58條第2項規定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者,則依照其退保之當月起前3年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被保險人的實際工作所得如果未達基本工資,其投保薪資應如何申報?另部分工時勞工未達基本工資如何申報? 勞工保險處發佈日期:2011-09-28 勞工保險旨在保障勞工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安全,被保險人即使實際工作所得沒有達到基本工資,投保薪資仍應以基本工資數額申報。部分工時勞工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投保薪資應依照勞工保險投保
國民年金修法放寬納保資格繳費方式有彈性、權益給付都不少 發佈單位:新聞聯絡室 發佈日期:2011-08-24
國民年金開辦後屢接獲民眾反映,因早期領取微薄軍保退伍給付或公教保養老給付,即遭排除納入國保,老年經濟生活堪慮,為照顧這些民眾,今年7月1日國民年金法修正放寬納保資格,只要是一次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軍保退伍給付、公教保養老給付合計「年資未達15年」或「金額未達50萬元」的人,都可以參加國民年金保險(97年12月31日以前請領的勞保老年給付不列入計算),並追溯自97年10月1日生效。
經統計符合這次修法擴大納保資格的人約有9萬3千餘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將會在這個月底寄發繳款單,補收追溯納保期間的保險費,如果是從97年10月1日起一直都符合放寬納保資格的民眾,才會被計收34個月共約2萬3千元的保險。
相對的,這些民眾也享有追溯期內各項給付的權益,累積的年資也愈長,未來領的老年年金也愈多。這些被追溯納入國保的人,如果已經年滿65歲,只要繳清補收的保費後,就可以每個月請領國保的老年年金給付了!而如果是還沒年滿65歲的人,只要依規定繳納保費,就可以累計保險年資,在加保期間還可以獲得「生育給付」(今年7月1日起適用)、「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及「喪葬給付」等各項保障。
勞保局考量許多人可能沒辦法在短時間內繳納所有保險費,所以有放寬半年緩繳期,只要在明年3月底前繳清保費就可以了。如果想要分次繳納,也可以向勞保局申請改成多張繳款單,再持單繳費。
另外,這次被追溯納保的民眾,如果家庭收入較低,可以儘速向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或公所洽詢申請「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險費補助資格認定。只要是在明年2月底前提出申請,並經審查符合資格的人,都可以追溯自97年10月1日起提高政府補助保險費的比率。
為了讓這次被追溯納保的民眾瞭解自己的納保條件、給付權益、未來請領老年年金給付的計給方式,以及保險費補助資格申請、保險費緩繳期等相關配套措施,勞保局會在這個月底寄發繳款單的時候,夾寄通函說明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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