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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7 下午 12:33: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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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於居家照護期間,得依規定請領勞工保險傷病給付。
發布日期:2022-05-05
勞動部表示,近來確診人數升高,疫情指揮中心為擴大醫療應變量能,採取輕重症分流之防疫政策,確診者如依規定調整為居家照護,在居家照護期間,依衛生福利部所發布之相關指引規範,亦有提供醫療服務及照護等措施。因此,在面臨疫情的特殊時期,為配合整體防疫政策並保障勞工在居家照護期間的適當經濟生活,被保險人如確診COVID-19,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型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可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之規定請領普通傷病給付。
※被保險人確診COVID-19,符合普通傷病給付請領規定,申請時需準備資料:
※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被保險人申請居家照護期間傷病給付Q&A,請參閱「勞保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協助專區」。 地址: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總局) 總機:(02)2396-1266 電腦語音答詢服務:(02)2192-1000 本局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30、13:30~17:30 各縣市辦事處櫃檯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7:30 各地辦事處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30、13:30~17:30 Copyright © 2018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版權所有 建議瀏覽器:Chrome,Firefox,Microsoft Edge(螢幕最佳顯示效果為1920 * 1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