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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最新訊息-自111年1月18日起,父母同為就業保險被 [E] [X]
[ 2022/2/25 上午 10:01:49 ]

父母同為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條文修正,依111年1月18日行政院院臺勞字第字第1110001042號令發布,定自111年1月18日施行。此次修正係刪除父母同為被保險人,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規定。故父母同為被保險人,且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之「起日」於111年1月18日施行日之後者,即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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