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基本工資時薪為158元、月薪為23800元,自109年1月1日生效
公告修正「基本工資」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發文單位:勞動部 發文字號:勞動條 2 字第 1080130910 號 發文日期:民國 108 年 08 月 19 日 資料來源:勞動部 相關法條:勞動基準法 第 21 條(108.06.19)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21 條第 2 項規定,公告修正「基本工資」每小時為新臺幣158元、
每月為新臺幣23800元,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