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保險費率調高0.5% [E] [X] | [
2016/12/3 下午 09:37: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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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1月1日起,職業工會、漁會被保險人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高0.5%,另投保薪資未達21,009元者,同日起逕行調整 一、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13條第2項規定之費率調整機制,自106年1月1日起,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高為 10.5%(含就業保險費率1%)。職業工會、漁會被保險人因不適用就業保險,故自106年1月1日起,其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應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9.5%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