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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及農保保費繳費資料 [E] [X]
[ 2016/4/23 上午 06:40:47 ]

報稅期間可利用多元管道查詢勞保、國保及農保保費個人繳費資料

「104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即將於105年5月1日開始申報,勞保局為方便民眾報稅及核對所得扣除額,已將104年度勞保、國保、農保的個人繳費資料提供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被保險人如果是以網路列舉申報綜所稅,在網路申報時,報稅系統會自動帶出104年度可扣抵總金額,不須另行檢附繳納資料。
民眾也可以透過勞保局提供的多元管道查詢保險費繳納資料:

一、 有自然人憑證者: 
1. 網路列印:前往勞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bli.gov.tw),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平台即可線上列印勞保、國保及農保繳費證明。
2. 到四大超商列印: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可到7-11、全家、萊爾富、OK等超商,利用多媒體資訊工作站列印國民年金繳費證明(須自付列印費用)。
   
二、 無自然人憑證者: 
1. 郵寄申請: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可前往勞保局全球資訊網/e化服務系統/國民年金繳費證明/郵寄申請。 
2.、 臨櫃申請:持身分證及印章親自或委託他人向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查詢列印勞保、國保、農保繳費證明或至各地區國稅局查調各類保險費可扣抵總金額。 
3. 電洽申請: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可直接電洽勞保局國民年金組(02-23961266轉分機6033)申請國民年金繳費證明;至於勞保繳費證明請逕洽投保單位申請,農保繳費證明請逕洽投保農會申請。

勞保局表示,民眾透過上述方式查詢之勞保、國保、農保繳費證明資料,僅為申報綜所稅之參考,若申報扣除金額與查詢金額不符者,請檢附繳費單據正本申報。
勞保局提醒,依《所得稅法》規定,健保費可全額列報扣抵,不受每人每年2萬4,000元的保險費列舉扣除額限制,而勞保費與其他人身保險費(一般商業保險、國民年金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等)係屬非健保類,其列舉扣除額度合計上限為2萬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