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新聞公告
不再寄國民年金繳費證明 [E] [X]
[ 2016/4/23 上午 06:37:44 ]

配合報稅無紙化,105年度起不再主動寄發國民年金繳費證明,如有需要者可以多元管道查詢或申請

為配合財政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及響應節能減碳政策維護環境生態,勞保局已提供國民年金年度保險費繳費媒體資料至財政部資訊中心,民眾使用書面或網路報稅時均可免附繳費證明,故自105年度起不再主動寄發國民年金繳費證明。民眾若仍需繳費證明,可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或到7-11、全家、OK及萊爾富等四大超商列印(須自付列印費用),如果沒有自然人憑證,也可從勞保局網站申請郵寄,或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親洽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申請,亦可來電本局國民年金組(02)23961266轉分機6033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