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保費門檻調高至2萬 [E] [X] | [
2015/10/25 下午 10:44:58 ] |
|
健保補充保費扣費門檻調高至 2 萬元 自 105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衛生福利部昨(十五)日表示,隨著健保財務改善,為減輕民眾對於對於健保補充保險費的負擔,將從明(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全面放寬補充保險費扣費標準,包括利息、股利、租金及執行業務收入,單筆扣費下限一律提升到二萬元。 衛福部指出,面對各界近期提出健保財務情形良好,期盼能有補充保險費減輕措施等建議,在經過相關研議協商後,考量保險費率有法定調整機制,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3條規定無法直接逕行調降補充險費費率,因此為回應民情及配合現階段健保財務情形,決定將目前以五千元為扣費標準之項目,全面提高至二萬元,預計調整後約有三百四十二萬人受惠,同時將運用健保經費提升醫事人員薪資及強化醫療品質。 衛福部說明,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4條規定,目前雖然是以五千元作為補充保險費扣費門檻,但為減輕弱勢民眾負擔,其中像是兼職所得及中低收入民眾的補充保險費扣費標準都放寬至基本工資為基準,而且兼職所得部分已全面放寬至全體保險對象。另隨著健保財務改善,對於健全醫療照護體系及檢討改善支付標準,將會有更多的資源投入。 衛福部進一步表示,為了加強改善醫事人員薪資結構,將在明年醫院總額醫療服務成本項目所增加金額中,特別提撥五十億元,作為調整醫事人員薪資結構用途,並由健保署依醫院所提薪資改善方案金額提撥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對應款,期盼能發揮實質成效。另研擬規範要求醫療財團法人年度收入結餘,包括美食街、捐贈收入等非醫療收入結餘,應優先用於提升員工薪酬及增聘人力等事項。此外,強調未來仍需民眾一同努力,除力求財務穩定外,並使醫療照護體系更為健全,讓健保得以永續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