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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退休後可加入勞保職災保險 [E] [X]
[ 2015/1/7 下午 11:57:17 ]

已辦理勞保退休(領年金中),可到工會加保勞保職災保險.於發生職業災害時擁有相關給付之保障。

已申請勞保老年給付者,若有從事工作,可到職業工會辦理僅參加勞保「職災保險」,快到工會辦理入(復)會加保  繼續享有勞保職災保障.(低保費高保障)

勞動部核釋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再從事工作或於政府職訓機構受訓者,投保單位得辦理僅參加職災保險相關規定

勞動部 令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9日    勞動保3字第1030140437號

核釋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第六項規定,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再從事工作或於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投保單位得為其辦理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該等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發生保險事故者,得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相關給付。請領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或死亡給付者,不須扣除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至於年逾六十五歲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或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者,如再從事工作或於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投保單位亦得為其辦理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廢止改制前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已改制為勞動部)一百零二年十月十六日勞保三字第一○二○一四○五四○號令,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部長 陳雄文

附:「勞工保險條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50001
資料來源:勞動部


勞工保險條例 第 2,58 條

  • 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再從事工作或於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投保單位得為其辦理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 勞保 3字第 102014054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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