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研議擴大工資墊償範圍,包括勞工退休金及資遣費;另積極協助華隆自救會離退勞工保障其債權。
發佈單位:新聞聯絡室 發佈日期:103-10-09勞動部為保障勞工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等勞動權益,已研提《勞動基準法》第28條修正草案,將勞工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等債權之優先受清償順位與第一次序之擔保物權同,及第56條增修雇主應於年度終了時檢視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提撥狀況,如有不足應足額提撥。另針對雇主未依法給付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將課予刑責,該項修正草案刻正於行政院審查中。有關將退休金及資遣費納入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範圍部分,勞動部在這段期間積極與相關單位召開會議研商及溝通協調,針對墊償範圍、費率及墊償規定爭取修法共識。
勞動部部長陳雄文表示,墊償係為因應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影響勞動權益時之即時保障措施,基於衡平原則及兼顧勞工權益,並考量道德風險與基金財務負擔,從各種方案中選出比照現行積欠工資墊償6個月,適度擴大墊償範圍納入資遣費及退休金合計6個月。至於墊償費率部分,因考量墊償之範圍擴大後,未來墊償人數及支出亦將增加,將研議配合酌予調高。勞動部將在近日內再度提出《勞動基準法》第28條修正案送請行政院審查,並與相關單位繼續溝通以獲得修法共識,保障勞工權益。
另為安定社會,彰顯企業社會責任,勞動部已會同相關主管機關協調華隆公司大園廠分配案之各債權金融機構,積極回應華隆自救會之訴求,現已朝正面、創造多贏之方向進展中。由於金融機構有許多法令限制,勞動部陳雄文部長呼籲華隆自救會離退勞工,應耐心靜候各債權金融機構進行其相關程序。
勞動部表示,對於華隆自救會提出訴求,勞動部已成立專案小組研議討論,並多次以非正式途徑,就本案之進展向自救會成員及其推派之律師說明。其中,該自救會訴訟所需之裁判費,勞動部已於9月5日完成「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之修正,得由該部全額負擔,讓勞工得以循訴訟救濟;有關協調相關債權金融機構於訴訟外協議分配表事宜之訴求,該部在財政部及金管會之協助下,已逐一拜會相關債權人,並獲正面之回應,惟為兼顧股東權益,應完備相關程序,各債權人正積極努力處理中;至於桃園縣政府受償之稅捐,是否亦得循債權金融機構之模式處理一節,該部亦已親洽該府權責機關,表達勞工訴求。
業務單位:勞動福祉退休司聯絡電話:02-8995-6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