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公保 年資可併計 [E] [X] | [
2014/4/5 下午 11:48:57 ] |
|||
勞保公保 年資可併計 未達15年皆適用 防轉職退休兩頭空 立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通過《勞工保險條例》74條之2修正草案,未來勞工保險與公務人員保險年資可望合併計算,民眾只要公保及勞保的年資都未達15年者可合併,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2014年04月01日 洪敏隆•報導 提案立委王惠美說,依現行法規,勞保年資與國民年金可銜接,但公保與勞保因無法連結,年資不能合併計算,導致勞工如轉任公務員,原本的勞保年資無法延續,甚至因各保險年資都未達請領年金給付的條件,導致最後兩頭空無任何保險年金給付可領,併計年資也使得勞工與公務員的退休權益獲得更充分保障。另昨也初審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第27條之1修正草案,未來在領取勞保年金給付期間喪失或放棄中華民國國籍者,次月起停止發給年金給付,改發一次給付扣除已領年金給付總額差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