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紀錄加費3月1日實施 [E] [X] | [
2014/3/9 下午 05:18: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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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駕紀錄加費將於103年3月1日實施 從今(103)年3月1日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本保險)被保險人酒後駕車遭警方取締將列入該被保險人所駕駛車輛車主的紀錄,該車主名下的汽車投保本保險時,每有1次違規紀錄將加費新臺幣2,100元,且不限車數及加費金額上限;法人車(如客運車等)則以該輛有酒駕違規紀錄汽車車主並以該車為加費對象。因此將來保險公司於承保時,將查詢被保險人前一年(103年3月1日起列入之違規紀錄)是否有酒駕違規紀錄,俾作為加費的依據。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電話:8968-0899#0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