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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保工會健保費被追繳 [E] [X]
[ 2013/12/2 下午 10:49:04 ]

   加保工會 健保費仍被追繳 保險員抗議 

日前一群在職業工會加保的保險業務員向立委蔡錦隆陳情,這些公文內容類似,都是通知工會會員必須依據100年度的薪資所得金額,調整在工會加保等級、並補繳100年度不足的健保費用。
陳情的保險業務員指出,今年9月收到健保署追溯100年度需補繳健保費的公文。健保署追溯的理由是,被保險人應以申報的薪資所得列為健保投保金額;但保險業務員卻以無底薪制及浮動薪水為由,投保不合實際的健保等級,因此發文進行追繳。但是陳情人認為,實施二代健保以來,健保署未周知各工會,將以個人財稅資料作為投保等級參考,反而直接發文追溯100年度健保費,實在有失公允,因而向立委蔡錦隆陳情,希望協助申訴以維護投保權益。


重要通知:健保署追溯100年度健保差距補費者,可自102年11月15日起親自或委託辦理,需帶第1期分期金額、國民身份證正本、印章;代辦者亦需攜帶雙方國民身份證正本及印章,到各分局作分期付款手續,追繳金額5萬元內分12期,5-10萬分24期,10萬元(含)以上者分36期,未繳納之保費滯納金自102年11月16日起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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