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新聞公告
農民健康保險加保新規定 [E] [X]
[ 2013/11/12 下午 10:27:55 ]

10221日農保條例修正施行,其中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農保條例)第五條第1項規定:「農會法第12條所定之農會會員,未領取相關社會老年給付者得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並以其所屬基層農會為投保單位。

  農保條例第五條第2項:「非前項農會會員,年滿十五歲以上從事農業工作之民,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得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並以其所屬基層農會為投保單位。」農保條例所謂社會老年給付,指「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及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以上保險如已請領過老年給付者,就不可再參加農保。  農保加保篇


老農津貼修正 農保15年才能領
老農津貼將有重大變革!行政院會7日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3條修正草案,主要增修部分在於提高申領門檻,也就是申領人參加農民保險的年資必須滿15年,且在國內設有戶籍,近3年每年在國內居住達183日以上,才是真正符合條件的「老農」;投保農保年資未滿15年者,每月則可申領半額津貼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