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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以上幼兒園屬強制投保 [E] [X]
[ 2013/9/22 下午 07:33:04 ]

5人以上幼兒園屬強制投保單位請確實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 

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幼兒園,屬勞保強制投保單位,請確實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 
發佈單位:新聞聯絡室 發佈日期:2013-07-16  聯絡電話:02-2396-1266

勞委會勞保局呼籲,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幼兒園,是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僱用員工4人以下的幼兒園,可以用自願投保的方式,申報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如果沒有自願參加勞保,僱用員工1人即為就業保險強制投保單位,還是必須在所僱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員工參加就業保險;不依規定辦理加保手續,雇主將被核處罰鍰,還須負責賠償勞工申領勞、就保給付所受的損失。

勞保局說明,101年1月1日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後,幼稚園及托兒所整合改制為幼兒園,依照勞委會102年6月27日函示規定,為保障幼兒園員工的勞工保險權益,且幼托整合後,原托兒所已占幼兒園大多數,因此,幼兒園性質可歸屬公益事業,如僱用員工5人以上,應強制參加勞工保險。

為保障勞工權益並加強宣導正確投保觀念,勞保局前已輔導全國1500多家私立幼兒公告「指定農民團體適用勞動基準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la.gov.tw),「勞動條件業務」項下網頁。園加保,今後仍將持續輔導及查核,以期建構完整的社會保險及就業安全體系。


公告「法律服務業僱用之律師適用勞動基準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la.gov.tw),「勞動條件業務」項下網頁。

公告「指定農民團體適用勞動基準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la.gov.tw),「勞動條件業務」項下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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