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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工會決議之正式聲明 [E] [X]
[ 2013/2/17 下午 04:58:03 ]

    理事會重要聲明-不會支持優質服務專案2013-01-29
南山企業工會 2013.01.24理事會決議之正式聲明
   關於南山人壽於2013.01.15推動之「優質服務專案」,南山工會已經於2013.01.24理事會正式決議,南山工會的立場是「不會支持優質服務專案」。
非常遺憾地,南山資方與工會之間雖然歷經了至少四次以上的溝通,南山工會也提出了諸多意見,但是並未全盤被南山資方所採納,所以南山工會在此正式通告所有工會成員,南山工會的立場是「不會支持優質服務專案」,並請會員共同向經營高層表達您對此專案的具體意見。
依照公司頒布「優質服務專案」之相關文件內容說明,關於第一大項:全面重建保戶聯絡資料(資料重建流程),不僅背離了南山的業務制度與精神,也讓人產生諸多懷疑。此項又區分為七點,請各位會員務必要詳細閱讀這一個部分,才能真正了解整個專案。(請參考南山人壽發佈的文件,尤其是第一頁至第六頁部分最為重要。)
南山工會對此專案的十點意見如下:
一、 為了 2%客戶資料的正確性,勞師動眾強迫420萬客戶都要同意回函,毫無道理。
二、 南山資方若欲重建420萬保戶聯絡資料,請以書面信函直接寄發給客戶,並請客戶簽署後逕自寄回公司。
三、 南山既然要業務員拜訪客戶並簽回〈優質服務專案回函〉,南山資方就不能不編列預算執行或意圖以無償方式取得這些客戶的回函。南山工會建議的做法是,公司應論件計酬,業務員每簽回一份〈優質服務專案回函〉,南山應給予薪酬 NT$ 500元,以做為實際的車馬、誤餐、交際費等等補貼。
四、 客戶應有權拒絕提供手機號碼與電子郵件帳號此兩項資訊,客戶不需要聲明其拒絕提供手機號碼與電子郵件帳號給南山人壽的理由!客戶資料無更新之必要時,客戶可以拒絕簽署任何文件,南山亦不該以業務員未簽回〈優質服務專案回函〉而將此客戶指派給 “保服義工”接手拜訪或服務。
五、 沒有做過保險、沒有賣過保單、沒有拜訪過客戶、沒有保險從業經驗的人才會訂出“半年內須拜訪全部的客戶”或“限期內完成保戶資料更新必須達300人”這樣的目標。工會想請訂出這些規矩的相關人員,親自上場示範如何達成!
六、 請南山資方尊重每一個業務員辛苦經營的客戶,請勿任意將客戶的資料複製或移轉給其他業務員。此專案規定,如果限期內無法簽回,就指派第二位 “保服義工”去拜訪行銷,一但成真,南山業務員之間絕對會因為“爭執業績而自相殘殺、兄弟鬩牆”,此專案將是公司業務體系崩解的起點。
七、 〈優質服務專案回函〉是否為“假藉校正資料之名,要求客戶簽署同意個資使用之實”。又〈優質服務專案回函〉以極小字體告知客戶南山人壽“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蒐集客戶各項資料。將來公司與客戶之間若涉及個資法相關爭訟或遭主管機管裁罰時,公司能否擔保業務員絕對免責?
八、 南山既然規定業務員必須限期內無償完成〈優質服務專案回函〉,卻又三令五申地警告,將祭出“業務員管理規則”的處罰條例來處罰違反規定的業務員,此“有功沒賞、弄破要賠”的心態,讓業務員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
九、 此專案將危害資深業務人員的權益。但不可諱言地,有許多新進業務人員對此專案“引頸期待”,正在等待公司釋放出這些資深業務人員的客戶名單,這專案實在是挑撥資深業務人員與新進業務人員之間的矛盾。往後,業務員將不再跨通訊處彼此分享成功之道,南山過去強調分享業務技巧與心得的文化,將因此遭破壞殆盡。
十、 如果420萬客戶名單所有權是公司的,依照雙方僱傭身分關係從屬性來認定,公司本來就有權利直接分配客戶給公司想指定的“保服義工”去服務,無須透過這樣一個過度包裝的專案達成將“舊有客戶名單重新分配”的結果。如果420萬客戶名單所有權是業務員的,請尊重員原招攬或承接業務員與客戶,不得任意指派“保服義工”去騷擾客戶。可以預期在此專案實施半年之後,公司必定名正言順地將未簽署〈優質服務專案回函〉的客戶重新分配,「重新分配客戶」,才是這個專案真正的目的,這也是僱傭身分的證明!
 
以上共十點意見,請各會員詳閱並公告周知!
並請會員踴躍參加各通訊處、各分公司、各地區由南山官方舉辦之「優質服務專案」說明會,並不吝提出質疑。各項相關問題,除了反應在南山工會官方網站及FACEBOOK南山工會訊息交流站外,也歡迎向南山人壽之 「我有話要說」確切反應!
(以上為南山企業工會 理事會 正式公告, 2013.01.29 維鼎代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