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新聞公告
配偶欠國保 軍公教先罰 [E] [X]
[ 2013/1/22 下午 04:21:25 ]

 配偶欠國保 軍公教先罰   百萬人欠費找薪優者開刀挨批「歧視」13年01月21日
國民年金主要是以家庭主婦和失業者為主,配偶有連帶繳費義務
【唐鎮宇╱台北報導】開辦四年多的國民年金首次針對不幫配偶繳保費者開罰,挨批搶錢。內政部昨指出,首波開罰對象鎖定配偶為軍公教、年收入一百萬元以上者;對於先對軍公教開罰,有公務員批評明顯歧視、吃人夠夠!內政部解釋,軍公教條件較優才會先處理,「下一波也許會增加配偶是勞工的欠費民眾。」 勞保局指今年將依相同條件,選定約兩百人寄發催繳單,「若配偶是勞工,也會選擇配偶所得較高者。」
國民年金二○○八年十月上路,三百七十四萬名沒有勞、農、軍、公保者,在二十五到六十五歲自動納保,保費現為七百七十八元,按時繳費至六十五歲,每月至少領三千元。目前繳費率約五成八,約一百多萬人欠費;國保規定配偶有連帶繳費義務,本人欠費,但配偶無正當理由者,配偶會吃罰單,勞保局近日首次開罰,已開出五十九張三千元罰單。
 下波罰單納勞工
   
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表示,一般認為軍公教條件優於勞工,才會先處理,「下一波也許會增加配偶是勞工的國保欠費民眾」。
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處經理方宜容說,鎖定軍公教是因為要挑較有繳保費能力者,今年仍會依相同條件,選定約兩百人寄發催繳單,仍不繳就開罰,若將「配偶是勞工」的欠費民眾納入催繳開罰名單,也會選擇所得較高者。全國教師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說,催繳無可厚非,主管機關選擇配偶是軍公教者先開罰,代表軍公教守法性高,是比較容易馴服、遵守遊戲規則的一群。但公務員盧伸貴批評:「軍公教活該倒楣嗎?政府現在強調要軍、公、教、勞待遇平等,開罰時卻差別待遇,實在吃人夠夠!」
 「補繳期有10年」
中華民國勞務士協會理事長張凱翔批評:「柿子挑軟的吃!」軍公教薪水一毛都跑不掉,才會先被拿來開刀;政府應想想,配偶是軍公教但本人不願意繳保費,是否代表不支持這項制度?何況國保有十年補繳期,要不要繳是自己的選擇,配偶卻要受罰,「這法該修了!」
 勞團批衝繳費率對於下一波將增加配偶是勞工的欠費民眾,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說,政府應思考這些人繳不起保費的原因,以及這些人將來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可能遇到的問題,而不是一味開罰逼他們繳錢,做為提升繳費率的手段。
 國民年金開罰規定
開罰對象:欠繳本人不罰 
無正當理由未幫配偶繳國民年金保費,經書面催繳後仍不繳納者首波開罰條件:
.本人自國民年金開辦以來,符合國民年金資格卻從未繳保費者
.配偶為軍公教且年收入100萬元以上
.首波清查200人,已開出59張罰單
罰鍰標準.第一次罰3000元
.若未繳清,新增欠費達12個月者再罰6000元,之後以此類推為9000元、
1萬2000元,最高可罰到1萬5000元
排除對象:配偶有家暴、入獄、當兵、重病等
.配偶為無戶籍的外配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夫妻兩人都未工作或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 (符合以上任一項條件,配偶即可免代繳)
    查詢管道:.可洽勞保局(02)2396-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