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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年金從申請當月發給 [E] [X]
[ 2013/2/12 下午 01:4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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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年金從申請當月發給至死亡當月,採全月發給對勞工有利 
新聞聯絡室2013-01-15發佈   聯絡電話:02-2396-1266
   針對勞保老年年金之發給方式,勞委會勞保局表示,勞工符合請領資格申請勞保老年年金給付,雖然申請當月未全月符合資格,仍發給全月之老年年金,而不是依符合日數按比例發給,對勞工有利,至於喪失資格(死亡)當月之發給方式亦同。
勞保局說明,「首月」老年年金之起算時點,應視「何時符合老年年金之請領資格之當月」而認定,例如:勞保被保險人於1月份全月工作,在1月31日辦理離職退保,因當月均在職,當然不符合老年年金請領資格,老年年金應自離職退保翌日之當月起按月發給,所以,「首月」2月份的老年年金,勞保局會在3月底前發給。
    勞保局強調,勞保老年年金另有展延及減給年年金之設計,勞工在月底離職退保,雖於次月才符合老年年金請領資格,民眾或許認為少了一個月的年金,但事實上,因晚領1個月,其年齡計算也增加到次月,勞保局於計算年金金額時,會依勞工申請年金之時點,增給(或少減給)4%的12之1的金額,整體而言,勞保老年年給付之計算方式對勞工相對有保障。
   此外勞保局也要提醒勞工朋友,假如於月底提前一天離職,同時必須考慮到勞保年資之計算、勞基法或勞工退休金之退休年資等是否有利,請勞工朋友利用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提供的「臨櫃試算」,或以自然人憑證「網路試算」二大查詢管道,仔細試算老年年金金額後再做判斷。大高雄保險代理職業工會 關心您 歡迎您加入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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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底的前1-2天最有利 ?   切記    切記
勞保年金改革初步方案並非最後定案,將與各界持續溝通。 
發佈日期:2013-01-31  業務單位:勞保處 02-8590-2866
 
勞委會表示,對於各界針對勞保年金改革初步方案所提供的寶貴意見,會虛心領教,由於方案仍為草案階段,而不是最後定案,近期將積極與勞資團體、專家學者充分討論溝通後,進行方案調整,才會正式提出修正草案,並啟動修法程序。
勞委會指出,昨(30)日所提出的初步方案,是經過整理歸納過去三個月於各地辦理34場地方座談會及學者專家意見規劃而成,過程審慎,且經縝密思考各種選項的可能結果,絕非虛應了事或處理過程粗糙。也會隨時保持開放的態度,外界如有更好的建議,歡迎提供參考。
對於外界反映改革方案會讓勞工繳多領少問題,勞委會強調,費率與給付率二者具有連動關係,且為年金保險最重要的內涵,現行制度下,二者之間已明顯失衡,為了財務健全及制度永續經營,適度的調整是不得不面對的問題,也是不得不為的措施。如果都不調整,雖可讓退休勞工享有較好的給付保障,但由於現在工作人口已在減少中,勢必造成下一世代勞工負擔沈重。但無論如何調整,一定會兼顧大多數勞工權益,且保證勞工領取的給付會比所繳保費多的原則也不會改變。
另外,外界關注月投保薪資上限應提高部分,勞委會也強調,並非反對調高,而是在現階段勞保財務困窘下,尚須就社會保險投保薪資的性質、保費分擔比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方式及年資給付率等相關配套措施併予考量,如貿然施行,勢必加重勞保財務問題。
至於外界亦擔心保險費率調整企業可否承擔部分,勞委會指出保費增加,無論勞工、雇主或政府無法避免都會受影響,但如果費率不調整,當財務無法支撐相當給付水準時,勢須大幅調降年資給付率以為因應,恐對勞工退休生活產生更大影響,反讓勞工不能安心於工作。因此,為讓企業有充分的時間因應調整人事成本,規劃費率調整仍採漸進式,以長達二十幾年時間才會調高至上限,不會一次驟然到位。
大高雄保險代理工會  大高雄人民團體聘僱人員職業工會,高雄保代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