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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學生發現被虛列薪資 [E] [X]
[ 2013/11/11 下午 03:14:57 ]

暑假結束打工學生發現被虛列薪資,薪資要如何虛列,如何才能避免被虛列薪資  【台灣法律網】

學生暑假打工,不要輕易將身分證、印章交給他人,以免被虛列薪資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青年學生暑假打工時,不要隨便將身分證、印章交給他人,以免被當作人頭虛列薪資所得。該局指出,往年每當暑假期間,都會發現有涉世未深的青年學生,輕易的將身分證、印章交給別人,或不明不白的在空白薪資表上簽名、蓋章,經國稅局核定課徵薪資所得時,才驚訝的表示未領取該筆所得或實際領取的金額較少,致引起諸多困擾。

 

該局特別提醒青年學生,千萬不要將身分證、印章隨意交給不明用途之他人,或在未載明工作期間及金額的薪資表上簽名蓋章,另外在領取薪資所得時,亦應詳細核對印領清單上的金額與實際核發的金額是否相符,如有不符,應即洽給付單位查明。該局呼籲,納稅人切勿貪圖小利,答應雇主虛報薪資,將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而須負刑責,如發現有被公司行號虛列或多報薪資情形,應即向國稅局提出檢舉,以保障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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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受僱學校從事工作,學校應依法為其辦理參加勞保。 
2013-11-06 勞保處電話:02-8590-2866

針對今(6)日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召開記者會,各大專院校應依法為兼任受僱學校之在校學生投保勞、健保,並提供檢舉函一事,勞委會表示,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目的在於保障勞工的工作生活安全,實際從事勞動工作並獲取薪資報酬的勞工,才能依規定參加勞保。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在僱傭關係前提下,受僱勞工應由其雇主為投保單位辦理加保。
對於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提供的檢舉案件,有關勞保部分,勞委會將責成勞保局儘速依法查處,如有違法情形將依規定予以處罰。至於健保部分,該會將轉請衛生福利部依法處理。同時,勞委會也籲請各大專院校如僱有學生從事助理或其他勞務工作,應該依規定為其辦理投保勞保;如實務上遇有違反規定案件,也請儘速向該局申訴或檢舉,以利查處,確保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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