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辦理100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期間將於3月20日截止,符合資格之勞工,請及早提出申請。
勞委會辦理失業勞工子女100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已於2月15日起受理申請,將於3月2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符合申請資格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請及早提出申請。
勞委會表示,失業勞工只要非自願離職失業達1個月以上,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並且與配偶之9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即可提出申請。同時,對於獨力負擔家計(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以及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大專校院之失業勞工,給予加成補助。
另外勞委會表示,相關申請書表可向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或經由勞委會網站(www.cla.gov.tw)直接下載,亦可從全民勞教e網(cla.hilearning.hinet.net)下載。洽詢電話:0800-08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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