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就醫超過7日申請退費 [E] [X] | [
2011/7/17 下午 03:4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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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就醫超過7日於6個月內可向健保局申請退費 健保局提醒您,如因院所電腦系統故障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您之事由,以致未能於就醫日起7日內(不含例假日)回到原就醫院所補證退費者,可在急診、門診或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備齊核退申請書、收據正本等相關單據,向就醫院所所在地之下列健保局轄區業務組申請退費。 不可歸責之事由如:天災、異地就醫、新生兒、新聘外勞、卡片毀損遺失已申請換發但就醫日起7日內未收到新卡、院所電腦系統故障等。 各業務組 地址 就醫轄區 範圍 聯絡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