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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啟動「安薪加保」 [E] [X]
[ 2013/2/17 下午 04:38:12 ]

勞委會勞保局加強查核投保薪資,以確保勞工權益   發佈日期:2013-02-08
勞委會勞保局為加強輔導投保單位覈實申報投保薪資,100年度首度推動「安薪加保」專案,鎖定員工平均投保薪資低於同業別平均投保薪資以及連續經勞委會勞保局逕調投保薪資,且低報投保薪資差距較大的投保單位加強查核輔導。101年度持續推動「加保維薪」專案,將申報員工投保薪資為基本工資比例偏高的單位納入查核對象,2年來共計輔導5萬4千多家投保單位核處罰鍰金額計2,600萬多元。


為落實保障數百萬勞工權益,行政院勞委會勞保局啟動「安薪加保」專案,即日起全面查核未依規定申報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及未覈實申報員工投保薪資的事業單位,違反者將依規定核處4倍罰鍰

    勞保局已鎖定特定對象,包括新設立已經僱有員工,但尚未加保的事業單位;員工平均薪資低於同業平均薪資差距幅度大的事業單位;還有慣性高薪低報,經勞保局連續逕調投保薪資的事業單位,都已列入勞保局這次專案嚴查的對象。時序邁入暑期求職及打工旺季,勞保局特別提醒雇主,應於員工到職的第1天申報加保,以免違反規定。勞保是在職保險,沒有「試用期不用加保」的規定;無論雙方是否約定試用,上班第1天就是僱用的員工,當天就要辦理加保手續,保險效力從申報當天的零時起算。

勞保局說明,在承辦民眾申請生育給付、失業給付、老年給付等案件時,常發現雇主沒有依規定幫員工加保或短報投保薪資,造成民眾無法請領給付或請領的金額變少。員工的損失是可以向雇主求償的,雇主不但省不了錢,還必須受到政府的重罰。勞保局強調,只要僱用員工1人就是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小型商號、公司常誤解5人以下是勞保的自願投保對象,可以不幫員工加勞保,也可以不加就保,甚至刻意規避辦理參加就保的義務,使受僱勞工沒有獲得應有保障。另外投保單位也常有因不熟悉投保薪資申報的規定,甚至為減少保險費負擔,將員工投保薪資以多報少,或未在到職當日加保,嚴重影響勞工給付的權益。

勞保局提醒所有勞工,如果雇主違反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的規定,造成保險給付短少,可循法律途徑提起訴訟。若訴訟需要幫助,可以向行政院勞委會所委託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電話:02-66328282)申請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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