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啟動「安薪加保」 [E] [X] | [
2013/2/17 下午 04:38: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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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勞保局加強查核投保薪資,以確保勞工權益 發佈日期:2013-02-08 勞保局已鎖定特定對象,包括新設立已經僱有員工,但尚未加保的事業單位;員工平均薪資低於同業平均薪資差距幅度大的事業單位;還有慣性高薪低報,經勞保局連續逕調投保薪資的事業單位,都已列入勞保局這次專案嚴查的對象。時序邁入暑期求職及打工旺季,勞保局特別提醒雇主,應於員工到職的第1天申報加保,以免違反規定。勞保是在職保險,沒有「試用期不用加保」的規定;無論雙方是否約定試用,上班第1天就是僱用的員工,當天就要辦理加保手續,保險效力從申報當天的零時起算。 勞保局說明,在承辦民眾申請生育給付、失業給付、老年給付等案件時,常發現雇主沒有依規定幫員工加保或短報投保薪資,造成民眾無法請領給付或請領的金額變少。員工的損失是可以向雇主求償的,雇主不但省不了錢,還必須受到政府的重罰。勞保局強調,只要僱用員工1人就是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小型商號、公司常誤解5人以下是勞保的自願投保對象,可以不幫員工加勞保,也可以不加就保,甚至刻意規避辦理參加就保的義務,使受僱勞工沒有獲得應有保障。另外投保單位也常有因不熟悉投保薪資申報的規定,甚至為減少保險費負擔,將員工投保薪資以多報少,或未在到職當日加保,嚴重影響勞工給付的權益。 勞保局提醒所有勞工,如果雇主違反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的規定,造成保險給付短少,可循法律途徑提起訴訟。若訴訟需要幫助,可以向行政院勞委會所委託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電話:02-66328282)申請提供協助。 高雄縣保險代理職業工會 關心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