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新聞公告
災保法提升職災年金給付 放寬擇一請領規定 [E] [X]
[ 2024/10/30 上午 08:22:56 ]

災保法提升職災年金給付 放寬擇一請領規定  記者林莞茜/綜合報導

▲災保法提升職災年金給付水準,放寬擇一請領的規定。(圖/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表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11151日施行,提升職災年金給付水準,年輕勞工萬一發生職業災害,不會因為加保年資短而保障不足;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如果因不同保險事故,符合其他社會保險年金給付規定,也可以同時請領,職災勞工及家人的經濟生活更有保障。

 

為提升年輕勞工的職災給付保障,災保法規定職災年金金額以投保薪資的比例計算,排除加保年資之影響。以遺屬年金為例,小花工作年資5年,投保薪資為3300元,發生職災事故死亡,遺屬僅有母親1人,母親可按月領取遺屬年金15,150元(平均月投保薪資x 50%),與災保法施行前只能領取3,000元(保險年資x平均月投保薪資x1.55%,不足3,000元者按3,000元發給)相比,給付水準大為提升。

勞保局特別說明,災保法另外也放寬原本勞保與職災老年、失能、遺屬年金只能擇一請領的規定,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領取災保年金期間,如果也符合其他年金給付,可同時請領,但年金合計金額如果超過災保平均月投保薪資,災保年金金額會作部分減額調整。例如小花母親每個月已領取勞保老年年金16,000元,可同時請領災保遺屬年金,但年金合計金額為31,150元,超過850元部分會由遺屬年金調整,發給14,300元(16,000+15,150=31,15031,150-30,300=85015,150-850=14,300)。小花母親年金調整後,每月年金合計3300元,經濟生活更有保障。